为了加强公寓管理,控制非住本公寓楼人员进出公寓,严格限制大件物品进出公寓,确保住宿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 来客来访人员须凭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学生证、工作证等)登记并核实受访人在公寓内方可进入。
2、 来客来访人员随身携带的大件物品须经值班员查验登记后方可带入。若发现是公寓内严禁使用、存放的物品,应暂时存放在值班室内,等离开时再带走。若发现违禁物品应立即报告保卫处。
3、 来客来访人员离开时必须履行注销手续,对其携带的大件物品须经值班员查验登记后主可放行,若发现不该出门的物品,一律扣压并报保卫处。
4、 一切来客来访人员务必在22:00前离开公寓楼。
5、 学生上课时间和22:00后谢绝一切来客来访人员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