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夜间晚归、夜间外出管理规定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8-26

为防止不法分子和社会闲杂人员等混入学生公寓,保证住宿学生人身、财产安全,为住宿学生提供一个安全、温馨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学生应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按时就寝。

2、晚归学生必须凭学生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进行登记,经值班员核实确认后方可进入。

3、若晚归学生未携带相关证件,须电话通知本寝室其他同学到值班室,由同学证明其身份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4、因考研、专升本复习等需要晚归的学生,凭相关院系证明进行登记,可不作晚归处理。

5、夜间外出学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在值班室登记并说明事由及所需时间,回归时应及时注销,若到时未归,将电话告知所在院系领导。

6、学生因病等紧急情况需夜间外出,须由本班同学2人以上陪同,回归时应主动到值班室补办登记手续。

7、因找工作、实习等原因需夜间外出的学生,应提前与值班室预约,或出示院系开具的相关证明。

8、对不遵守以上规定,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的学生将报送学生处和相关院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将送交校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