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后勤集团发布时间:2024-09-23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并应保尽保、不重复参保现将我校2024年度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及收费标准

1.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400元/人/年。

2.享受救助待遇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和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等特殊人群,须回户籍地参加居民医保才能享受救助待遇。

二、待遇享受期限

2024年参保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保障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指定专人(辅导员)负责学生医保工作,作为各学院医保联络员,未加入学校医保工作群的请及时加入QQ群:476509868。(学生请勿申请)

2.学院通知学生和辅导员进入“智慧学工”系统,选择“医保信息管理”模块,并按照附件说明进行操作

3.校医院汇总后将参保名单上传至黄山市医保局。在校参保人员于10月11日之前在“黄山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上缴费,逾期未缴纳参保费视为自动放弃参保,责任自负。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宣传,通知到每位学生,特别是休学、实习、交流的学生,把工作做实做细,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务必按时间参保交费,逾期不予办理。学生在参保前要与家长充分确认,确保不漏保、不重复参保。各学院要认真梳理不愿参保学生的真实情况和实际困难,防止学生对参保政策误解而导致不参保,使学生利益无法保障,影响学校安全稳定。

如有问题请及时咨询校医院。联系人:胡海宇,2546537,办公地点:校医院三楼医保办。

附件1.黄山学院医保信息管理操作说明(学生角色).pdf

附件2.黄山学院医保信息管理操作说明(辅导员&学院).pdf

                                          校医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