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学生公寓水电管理制度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8-26

为认真做好宿舍水电管理工作,积极采取节水节电措施,创建节约型校园,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节水节电管理责任

1、学生宿舍的用水、用电设施由学院宿舍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维修。

2、学生宿舍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本楼内的水电设施,发现有跑、冒、漏现象及设施损坏的情况要及时报修。

二、严格用水、用电管理

1、要自觉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爱护水电设施、设备,严格执行学院水电管理的规定。

2、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学生实行定额配电,超额收费的管理办法。

3、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热器具。

4、因违章用电引发的火灾及其它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责任者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三、节水节电教育和奖罚

1、学生工作处、后勤服务集团负责对住宿学生进行节水节电、爱护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教育,使学生树立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的思想意识。学生自觉养成节水、节电的良好习惯,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2、故意损坏水龙头、配电箱、消防箱等水电设施者,除照价赔偿外,并根据情节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以下违章行为者,除没收其违章器具,做好设备的恢复工作外,按《黄山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1)随意拆除日光灯、启动器、插座者。

2)违章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的。

3)乱拉线、乱接灯及乱安装引发供电事故或破坏电器设备者。

4、对学生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各种电器以及故意损坏开关、应急灯等公共水电设施的、有浪费水电现象的,除予以通报外,还将与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挂钩,并不得参加各类评优。

5、节水节电制度,作为文明宿舍评比的必备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

6、对检举揭发违章行为的同学或宿舍,将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与一定的奖励。

四、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